国有经济是指由国家拥有和控制的经济资源和生产资料,以及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企业的经济活动。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战略性作用,不仅参与竞争,还承担宏观调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实现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目标等重要职能,以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实现国家经济政策目标的重要手段。
◎ 国有企业经济占比
在全球所有大型企业所拥有的资产中,为国有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占20%。其中俄国、塞尔维亚、中国等保留了较高的国有企业比重,产出占比约在30%左右,就业贡献约在15%-20%。多数国家的国有企业在金融部门和能源部门地位突出,国有石油公司主导着全球石油天然气行业。
多数高收入国家的国有资本主要分布在网络产业(金融、电力、煤气、交通等),其他国家部分以金融为主,部分以能源和制造业为主,中国的分布相对比较均匀。
◎ 国有经济管理层次
一是“三层次模式”。通过委托授权经营体制,实行两级出资人的制度,构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投资控股企业”的三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二是“两层次模式”。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按照一定方式直接管理国有企业,国资监管机构既要管理资产也要承担管理人的职责。一是集权管理模式,采用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高度集中的监督管理模式。二是分权管理模式,通过自由竞争等市场机制调节经济运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监督管理模式。
三是集分结合模式,以适度放宽实现国有企业的充分自主与市场自由竞争的监督管理模式。
◎ 国有经济整体发展具有阶段性
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各国国有经济发展明显受其经济体制的影响和制约,进而在功能定位、规模水平、产业布局、考核目标、运营管理等方面具有显著的国别差异和阶段性特征。基于凯恩斯主义、新凯恩斯主义以及“箭垛”理论等思想,国有经济的收缩或扩张与经济发展的周期性紧密相关,国民经济管理的逆周期性干预带动国有经济规模不断扩张与收缩。国有经济主要集中在私人企业不愿或不能投资的涉及公共物品、国家安全和薄弱环节的行业,对国民经济有序运行发挥了重要的调节作用。各国政府通过立法或行政命令等形式设立单独的国有企业监督管理部门或不同的机构,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专司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政府一般不直接经营管理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而是委托职业经理人团队专司负责国有企业具体运营管理事务,通过设置“黄金股制度”、政府购买服务等符合市场特点的制度措施以确保国有企业实现既定的特殊功能。一般来说,中央层面监督管理的国有数量较少,但单位企业资产规模、行业布局的重要性等方面较地方政府监管企业具有明显优势。而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涉及行业范围更广、数量更多,级别越低的政府机构管理企业就越具体。